一个除了打拳以外什么都不会的无赖——只是拳打的好。 他恨自己的一双手小,否则他可以和刘易斯一决高下。
刘易斯是谁?一个超重量级拳手。他是谁?杰克拉莫塔,一个重量级拳手。实际上,他是他这个级别里最凶悍也最令对手头痛的人。只是还没有获得挑战拳王的资格,虽然每个人都知道杰克拉莫塔是最厉害的人。不过,肯稍微放松动些他的轴脑筋,应黑帮的要求在比赛里稍微放一点点水,由黑帮操纵的拳击协会就能让他轻而易举的获得挑战拳王的资格。获得了挑战权,其他的一切都不是问题,金腰带一定会挂在他的腰上。只是他的脑筋和他的拳头一样的坚硬顽固不知妥协,即使他的亲弟弟来和他谈这个问题都会被他暴捶一顿。黑帮的人看着他打弟弟,却好像被打的人是自己。也许他们非常有意向掏出枪来崩了这混蛋,可是又实在可惜了这棵巨大的摇钱仙人掌。所以,他们只能留着他,等着他回心转意。反正不合作就没有挑战权,没有挑战权他就不是真正的拳王。“狂牛”的苦恼就在于此,不是自己不作劲,而是别人不公正。他是个粗人,不懂得无冕之王的宽容淡然之道,就只好一次又一次的参加拳击赛来证实自己的实力。他将对于自己所无法打倒的那些人的愤怒都撒在拳坛上,把他的一个个对手都打的象烂酸梨一样才肯罢休。可越这样就让他感到越发的不公平。最后他只好妥协了。他答应了放水。在对方拳头雨点般落下来的时候,一副心安理得的样子被打的鼻青脸肿,两条胳膊却象阳痿了似的耷拉在身体的两侧。把整个拳赛演的象一场怪诞剧。当最后裁判判决他输了的时候,他还一副死皮赖脸的样子揪住对手,告诉对方自己还站着,没有被击倒。
回到休息室里,这个无赖赤裸着上身,坐在长条板凳上,失声痛苦,鼻涕眼泪齐流的哀嚎着:“我都干了些什么!干了些什么!”他自己知道,即使所有人都宽恕了他,他自己也无法饶恕自己的罪。放水将是他这一生都无法释怀的事情。他亲手弄脏了他最最看重的珍宝。
于是,他在卫冕赛之前过着垃圾一样的生活,不训练不脱水,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吃那些让他身材走样的食物,过分纠缠他妻子与他人的来往,甚至怀疑自己的弟弟和老婆睡觉。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他的愤怒,对自己的愤怒。他曾对妻子说:“这是个自由的国家,不要听别人的意思做事情,要保持自我。”这也正是他要对自己说的。然而他没能这样。
回到电影开篇时,一个大腹便便极不体面的胖子,用脱口秀的方式,在他下流的酒吧化妆间里讲述着自己的过去。此时你才能深深的体会到这个连转身都不能自如的家伙是如此的粗鄙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