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前言:鸟翔天际,鱼潜水底,在心中,埋伏有这样一些电影,总想写缺又不敢写,踟躇彷徨,仿佛一下笔,指尖就会触痛刺破那个尘封已久不愿轻易开包的梦,这个梦,或许关于电影本身,或许关于我相识的他人,或许就是我自己。
《纵横四海》算一个,那么就从它开始我的回忆之旅。而我也知道,用不了多久,这信手洒下的文字碎片就会被人或有意或无心地扫走,因为,天亮的时候,总会有人来清除这个城市,不放过一个角落……
我已记不得到底看过多少次,每次午夜重温这部电影,都对自己说:这将会是the last time了吧。而我却总是忍不住一次次让自己吞下誓言,一次次把自己扯回过去,在孤身一个人的时候咀嚼三个人的电影和三个人的故事。我能拒绝一部电影,但我怎能拒绝这上面负载的回忆,若干剪不断理还乱的往事?——《纵横四海》。
我,他,还有她,第一次合看《纵横四海》,却不是因为《纵横四海》。有一次,那个长得颇像胖子王晶的英语老师上听力课,放了《偷天陷阱》,偷窃名画,性感男人康纳利和性感女人泽塔琼斯,两个贼,一段情。不能说不好看。完了,他感慨道格拉斯得妻如此,人生华彩。她惊叹康纳利全身散透的迷人气质,弥老弥醇。我说:因为有了《纵横四海》,《偷天陷阱》最多只是一副尚可的赝品,有其形却缺其神。
于是,拿出碟盘,三个人躲在一起,看三个贼(周润发、张国荣、钟楚红)的故事。
吴宇森这个暴力教父子弹皇帝,却在《纵横四海》里显示了他温情脉脉的爱情理想。有了《英雄本色》和《纵横四海》,他足以在胶片里傲然行走于至刚至柔的天性两极。
在这里复述这个并不复杂的电影故事,那会成为对吴宇森的一种亵渎。或许吴宇森压根就没想讲一个充满悬念与技巧的侦破电影。“情义”两字才是他要向我们张开的全部。男女情,兄弟义。倘若分开来,那将是一个多么平常甚至是平庸的故事啊。当情的左手紧紧地纠缠义之右手,说不清了,悲歌欢歌,在刹那一起涌现天际,又在片刻复归海底。
周和张,一个男人中的男人,一个男人中的女人,一个豪气干云,一个温细如水。钟,不管拥有哪一个都将是幸福的,开颜一笑,快乐终老。但,要命的是,她居然同时遇到了,她还幸福吗?
或许有选择才是人世间最残忍最无奈的事,如果可以选择,宁愿不要选择。
相信钟都爱着他们俩,谁多点谁少点,已经不再重要,选择了一个,都将伤害另一个。这个钟知道,周和张也知道。怪不了谁,爱情的圈子里从来都只能容得下两个人的空间,多出一个人就爱就将——满溢。
但吴宇森偏要把三个人的一出戏装进90分钟的容器,让它发芽,发酵。让人看得动容,看得唏嘘。
当周对张说“爱一个人,不一定要她整辈子都跟着你;我喜欢一朵花,却不一定要把它摘下来。”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个故事的结局。在这个老吴耗费子弹最少的电影里,这是最尖锐最呼啸的一颗,穿心而过,轰中思忖中的我。
那时的我,他,还有她,大学。应该是属于“ 青春不解风情,吹动少年的心”的韶华。没有吉他,却照样唱“睡在我上铺的兄弟”,熄灯后,也会一起眺首望着对面的女生寝室,一盏盏灯灭。我和他,会不经意地扯到她,长长发梢大大眼睛属于大众情人的她。说到尽兴处,会相视而笑——“是的是的,她总是那样,对你也老瞪着眼这么说?”“恩,近视也不愿意带眼睛,真逗。”
笑声,仿佛能破空,连接楼与楼的气息,冬夜更显其清朗。
后来方才知道,有些被无邪青春覆盖着的东西不能去触,一触就破灭。宁愿一直不醒一直梦着。但总有细细的针尖来捅破那层薄薄而不经风的白纸。
周说“不爱天长地久,只爱刹那光华”——与其两个人束手,不如斩断自己的左手,让兄弟的右手去放手爱这个自己深爱的女子,让她得到幸福。失散数年后的重逢,周已“瘫痪”,张钟已经结婚。钟让他帮忙去救张的时候,他的角膜是否也被一些东西所刺痛,只能对着鹦鹉表白。我读不透那时周的眼神,更自知无力在这里用只言片语的文字来复述,还是算了吧。
事非经过,不知沧海桑田。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我和他都发现了对方的心思和秘密。于是尴尬开始爬上床沿,于是不再有意无意地提到她。于是会在周末的时候猜度对方是否已经约了她。终于,有一天,我约好三人去看电影,到了录象厅,我说“突然想起有事忘了,得先走”。我独自一个人去了家别的录象厅,感觉,路上有风,竖起领子,觉得自己有点酷,不知道是刚才的那句话那个离开还是穿得有那么点像小马。
独自取暖终究是杯唤作“安慰”的药酒。
就这样,三个人变成了两个人,但没想到的是,再后来,又变成了三个人,三个各自的人。不晓得是不是她觉得什么东西已经流走而且再也寻觅不着,这,我一直没问。
最终,我和他,还是没一个和她走到一起,并且一直走下去。只记得毕业的时候,一起唱歌喝酒,有点醉了,我送她回去,她坐在后座伏在我的后背,迷糊地对我说:“你,对兄弟可真大方真义气啊。”看着她,不知道是赞许还是责怪的脸,心中一怔,泠泠侧然,隐隐作痛,险些就握不住把手。
天各一方,咫尺也成了天涯。
那些画面,很美。
Paris、红色跑车、轮椅、小步舞曲,Wisconsin,白色围巾、单车、黄舒骏……记忆的碎片漫天,当空而舞。镜像无我,镜中有我,时空被剥离,屏幕被抽空——隧道直通,物我俩俩相忘。待想从头再收拾,却已找不到当时的茬口和来时的路,任你把栏杆拍遍。
此后,陆陆续续看过一些两个男人一个女人的电影。《少年赌神》里的黎明和吴镇宇争梁永琪,过程和结局,总觉得没了那感觉,就像“单衣不胜寒”般苍白。
最后,周要向张钟道别,说:”正所谓天下无不散之宴席,况且我喜欢浪迹天涯,孤身走我路,祝你们春梦了无痕。”说时嘴角还带着坏坏的笑,只是缺了那根标牌式的牙签。
John woo,你真够魄力真够狠的!你可以不管电影的震撼与真实,让他们三人最后依然在一起,不过,原谅你,这只是你用电影做情书,送给自己的一份温馨的礼物,纪念心中逝去的葱茏岁月。最后一个镜头似乎是个定格,像张全家福,咧着嘴,笑。
我们三个人惟一一张的合照,是在孤山。一起笑着,举着V字,没心没肺无忧无虑。只是多年后才喟叹当时真应了那个“孤”字,一语成谶。
一张照片,一张片子,就这样把我们连成了一条白丝线,上面缀满了那时的青涩、犹豫、欢快和遗憾。那时花没有开,以后还会开吗?或许,过去了就不再。
英文名是“Once A Thief”,曾经是个贼,曾经,这个词让我觉得面目可憎,它带走后面跟着的一切,不管什么性质,爱恨一起,统统带走,留下灰烬陪当事人一起慢慢变老,变钝。风继续吹,只是我不再知道它吹向何方。
时光,荏苒。
三个人,像三只迁徙的鸟,在各自的天空里扑棱着,在不同经纬不同时差的三个城市里做着不知有无交集的梦,在各自的圈子里忙碌着,活着。
离开了象牙塔,就是告别太多太多的相似,从此坐上速度和方向都不同的新干线,青春从此,不回头。
这个城市华灯初上的时候,我在对着电脑码字,间或刷新一下邮箱,看有没有人在这时想起我。那他呢?还有她呢?或许在喝酒,在聊天,或许在听歌,在看书……但总是笃信我们能在某个时刻,做着一些相同的事,比如想起了那段兜兜转转的校园爱情故事,抑或想起属于我们三人的这部电影。
一通5分钟的电话,来自大洋彼岸的早晨,一个因为熟悉而变得陌生的声音,让我的记忆在瞬间惊蛰,“你……还好吗?”“我,很好……”
三个人的电影,在午夜重回。房间里浮动着,摇曳着往昔的温度……
天涯终究成咫尺。

